
瀝青取樣器符合GB/T11147《石油瀝青取樣法》國家標準。瀝青取樣器從不能攪拌的貯罐(流體或經加熱可變成流體)中取樣時,應先關閉進料閥和出料閥,然后取樣。用瀝青取樣器按液面高的上、中、下位置(液面高各三分之一等分內,但距罐底不得小于液面高的六分之一)取樣。從有攪拌設備的罐中取樣(流體或經加熱可變成流體的瀝青),經充分攪拌后由罐中部取樣。
參數闡述:
進樣方式:從頂部進樣
適取場合:適用于液體瀝青在生產、貯存或交貨驗收地點的取樣。
材 質:不銹鋼和聚四氟乙烯,使用方便安全。
規 格:500ml、1000ml。
配套使用產品:防靜電采樣繩
用 途:瀝青生產廠、瀝青運輸等廣泛應用。
瀝青取樣品:金屬制、帶塞、塞上有金屬長柄提手。
試驗目的:
本方法適用于在生產廠儲存或交貨驗收地點為檢查瀝青產品質量而采集各種瀝青材料的樣品。
進行瀝青性質常規檢驗的取樣數量為:
瀝青取樣器生產廠家質優粘稠或固體瀝青不少于1.5kg;液體瀝青不少于1L;瀝青乳液不少于4L。
進行瀝青性質非常規檢驗及瀝青混合料性質試驗所需的瀝青數量,應根據實際需要確定。
注意事項:
1、防靜電采樣繩一端牢固接地,防靜電采樣繩另一端與全程取樣器牢固連接;
2、采樣前先用手觸摸罐體,以消除靜電;
3、將全程取樣器以不大于1米/每秒的速度下落至想采集樣品的部位,用力向上提防靜電采樣繩,進油時會有氣泡昌出.待沒有氣泡時提出全程取樣器,轉移樣品,即可完成樣品的采集,取樣完畢后擦干全程取樣器存放;
4、當將石油產品取樣器提出時應使其盡量不要觸及金屬油罐,以避免靜電放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