瀝青延度試驗步驟 1. 將保溫后的試件連同底板移入延度儀的水槽中(試驗溫度5℃ 15℃ 25℃),然后將盛有試樣的試模自玻璃板或不銹鋼板上取下,將試模兩端的孔分別套在滑板及槽端固定板的金屬柱上,并取下側模。水面距試件表面應不小于25mm。 2. 開動延度儀,并注意觀察試樣的延伸情況。試驗注意事項:此時應注意,在試驗過程中,水溫應始終保持在試驗溫度規定范圍內,且儀器不得有振動,水面不得有晃動,當水槽采用循環水時,瀝青延度試驗步驟應暫時中斷循環,停止水流。在試驗中,當發現瀝青細絲浮于水面或沉人槽底時,應在水中加人酒精或食鹽,調整水的密度至與試樣相近后,重新試驗。 3. 試件拉斷時,智能控制系統會自動記錄數值,自動計算平均值,試驗自動停止,以cm計。在正常情況下,試件延伸時應成錐尖狀,拉斷時實際斷面接近于零。如不能得到這種結果,則應在報告中注明。 4 試驗報告 同一樣品,每次平行試驗不少于3個。如3個測定結果均大于100cm,試驗結果記作“>100cm”;特殊需要也可分別記錄實測值。3個測定結果中,當有一個以上的測定值小于100cm時,瀝青延度試驗步驟若最大值或最小值與平均值之差滿足重復性試驗要求,則取3個測定結果的平均值的整數作為延度試驗結果,若平均值大于100cm,記作“>100cm”;若最大值或最小值與平均值之差不符合重復性試驗要求時,試驗應重新進行。 5 允許誤差 當試驗結果小于100cm時,重復性試驗的允許誤差為平均值的20%,再現性試驗的允許誤差平均值的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