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方法適用于各類車載式激光構造深度儀在新建、改建路面工程質量驗收和無嚴重破損病害及無積水、積雪、泥漿等正常行車條件下測定,連續采集路面構造深度,但不適用于帶有溝槽構造的水泥混凝土路面構造深度的測定。
本方法的數據采集、傳輸、記錄和處理分別由專用軟件自動控制進行。
測試系統構成:測試系統由承載車輛、距離傳感器、激光傳感器和主控制系統組成。主控制系統對測試裝置的操作實施控制,完成數據采集、傳輸、存儲與計算過程。車載式激光路面構造深度儀試驗步驟設備承載車要求:根據設備供應商的要求選擇測試系統承載車輛。
主要技術要求和參數
⑴最大測試速度:≥50km/h。
⑵采樣間隔:≤10mm。
⑶傳感器測試精度:0.1mm。
⑷距離標定 誤差:<0.1%。
⑸系統工作環境溫度:0~60℃。激光路面構造深度試驗儀試驗步驟
⑴按照設備使用說明規定的預熱時間對測試系統預熱。
⑵測試車停在測試起點前50~100m處,啟動測試系統程序,按照設備操作手冊的規定和測試路段的現場技術要求設置完畢所需的測試狀態。⑶駕駛員應按照設備操作手冊要求的測試速度范圍駕駛測試車,避免急加速和急減速,急彎路段應放慢車速,沿正常行車軌跡駛入測試路段。車載式激光路面構造深度儀試驗步驟⑷進入測試路段后,測試人員啟動系統的采集和記錄員程序,在測試過程中必須及時準確地將測試路段的起終點和其他需要特殊標記的位置輸入測試數據記錄中。⑸當測試車輛駛出測試路段后,測試人員停止數據采集和記錄,并恢復儀器各部分至初始狀態。⑹檢查:測試數據文件應完整,內容應正常,否則需要重新測試。
⑺關閉測試系統電源,結束測試。